问题 | 食品备案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一、食品备案需要的材料包括: 1、《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表》; 2、营业执照、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有关申请单位的资质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餐饮服务场地的合法使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 对于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变更登记 1、变更登记表(备案登记表前3页加变更申请表) 2、变更申请(写明变更的理由依据和变更的所有内容),加盖公章 3、已备案标准本文复印件1份 4、企业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变更企业名称的需提供前后两个执照) 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原件 6、专家审查意见(增加或减少原辅料、改变食品添加剂、配方工艺改变;增加、减少、改变理化或微生物指标、减少出厂检验项目) 7、半年内合法有效的产品检测报告(增加理化、微生物指标或改变指标值的) 注:修改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企业名称及标准代码、增加出厂检验项目不需要提供6、7条 三、延续登记 1、延续登记表(备案登记表前3页加延续申请表) 2、新文本及新编制说明各1份 3、原备案的标准文本原件2份 4、企业承诺书(产品配方、生产工艺、安全指标、生产地址与原来一致),不需提供专家意见 5、专家复审意见(上述内容有改变的) 6、三年内的全检报告 7、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办理“食品摊贩备案”需要提供的材料(50平米以下) (一)、业主本人近期两寸彩色免冠照片;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食品从业人员的有效健康证明复印件; (四)、固定食品摊贩应当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固定摊贩应当提供经营场所平面图和加工设备、卫生设施等照片(大门牌匾、餐厅、操作间各1张)。 五、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下列食品: (一)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特殊膳食食品; (二)乳制品、饮料、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罐头、果冻; (三)采用传统酿制工艺以外的其他方法生产的酒类、酱油和醋; (四)国家和省食品监督行政部门规定的禁止生产加工的其他食品。 六、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添加剂。 禁止食品小作坊接受委托生产加工或者分装食品。 县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内除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报请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并报市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备案。 七、禁止食品小经营店经营下列食品: (一)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二)裱花蛋糕、生食水产品; (三)国家和省食品监督行政部门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其他食品。 八、禁止食品摊贩经营下列食品: (一)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二)裱花蛋糕、生食水产品; (三)现制乳制品; (四)国家和省食品监督行政部门规定的禁止经营的其他食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七十七条 依法应当注册的保健食品,注册时应当提交保健食品的研发报告、产品配方、生产工艺、安全性和保健功能评价、标签、说明书等材料及样品,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经组织技术审评,对符合安全和功能声称要求的,准予注册;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对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以外原料的保健食品作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应当及时将该原料纳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依法应当备案的保健食品,备案时应当提交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标签、说明书以及表明产品安全性和保健功能的材料。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