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学生征兵入伍的具体流程 |
释义 | 大学生当兵流程一般为:网上登记、初审初检、体检政审、走访调查、预定新兵。 应征入伍学生服满兵役后需回校继续学习的,由退伍学生本人到教务处、保卫处办理学籍、户口、身份证恢复手续。 大学去当兵流程 1、由校征兵办和各学院组织实施,并在校园网、广播台等媒体上发布相关信息。 2、组织报名。学生到所在学院报名,报名者须书面申请、家长签署意见。 3、资格审核。各学院按征兵要求对应征学生名单进行初审,并将合格名单上报校征兵办。 4、身体检查。校征兵办在初审名单基础上组织学生进行体检。(体检分初检和复检两次) 5、组织政审。对体检合格的学生由校征兵办和各学院共同进行政审。 6、名单公示。按当年入伍指标,对体检、政审合格的学生排名公布。 7、收取应征入伍学生的身份证。由各学院收取后交校征兵办。 备注:学生入伍后,一些善后工作: 1、家长到学校领取应征入伍学生的《入伍通知书》。 2、学校办理注销应征入伍学生的户口、身份证手续。 3、办理应征入伍学生家属的《优抚证》。 4、办理应征入伍学生学费清退手续。由各学院到财务处办理后发给家长。 5、办理应征入伍学生学籍保留手续。由各学院到教务处办理。 6、应征入伍学生服满兵役后需回校继续学习的,由退伍学生本人到教务处、保卫处办理学籍、户口、身份证恢复手续。 7、退伍学生持相关证件在指定民政机关领取优抚金。 8、退伍学生持恢复学籍凭证在财务处领取应征入伍学生的特别奖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一条 国家加强兵役工作信息化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实现有关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推进兵役信息收集、处理、传输、存储等技术的现代化,为提高兵役工作质量效益提供支持。 兵役工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收集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 第十二条 国家采取措施,加强兵役宣传教育,增强公民依法服兵役意识,营造服役光荣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十三条 军人和预备役人员建立功勋的,按照国家和军队关于功勋荣誉表彰的规定予以褒奖。 组织和个人在兵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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