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累计请假20天取消年假,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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