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和logo的不同之处 |
释义 | 商标和logo是有区别的:商标是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起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作用的标识,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的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而Logo的中文意思是标识、标志,logo不完全等同于商标,它的范围可能包括商标,也可能包括一些不是商标标志,比如:企业内部活动中使用的logo、或者某大学学习小组使用的logo。只有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起到区分商品和服务来源作用的logo才可称为商标。 一个公司的logo和商标有什么区别 一、权利的取得不同logo作为美术作品不用注册登记,创作完成即自动获得著作权,而商标必须经过国家相应机关注册才能取得商标权。所以如果设计好的logo想要同时具备著作权和商标权两大权利,logo就必须及时注册商标。二、权利归属不同logo的设计者和所有人很可能不是同一个人,普通公司都要委托设计者来设计logo,那么Logo作为委托作品,其着作权的归属有两种情况,约定归委托人所有,或者没有约定,那么就归设计者所有而商标只属于商标权人所有,这是知识产权范畴。三、保护的法律不同logo受《著作权法》保护,商标受《商标法》保护。Logo可以注册为商标,那么这个商标logo和同时受《著作权法》和《商标法》保护,这意味着logo和商标受保护范围是不同的。如果被侵权受保护的力度也不同,当然对商标的保护力度比著作权大。这里还将引发其他一个问题,如果logo的著作权属于设计者,那么如果logo被侵权,实际损害了logo所有人的利益,但是只有设计者才有权起诉。而商标所有权人可以直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侵权。一品标局温馨提示设计好的logo要及时注册成商标,只要注册了商标的logo才可以同时受到《著作权法》和《商标法》的双重保护。四、受保护的期限不同logo作为美术作品受保护的期限一般是50年,而商标可以无限期的续展,受保护的时间是无限的。所以如果要长期拥有logo的所有权,logo是应当注册商标的,虽说商标的受保护期是无限的,但商标每10年作为一个周期,如果要长期持有也是要不断进行续展的,商标续展可以委托一品标局这种正规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续展。 商标和logo的区别有哪些 商标和logo是有区别的:1、商标是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起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作用的标识。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的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的保护。2、Logo的中文意思是标识、标志,logo不完全等同于商标,它的范围可能包括商标,也可能包括一些不是商标标志,只有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起到区分商品和服务来源作用的logo才可称为商标。 标志LOGO标识商标有什么区别 商标和品牌的区别在于:1、商标是一个法律概念,由商标法对其进行保护,一经注册,权利人就享有商标专用权。而品牌是一个经济学概念。2、对于企业来说,品牌通常只有少数几个,但是商标可以选择注册一系列商标。3、商标的作用是将商品与企业,关联起来,起到标识作用。品牌关联的则是企业的整体形象但商标和品牌的关系也非常密切,企业通常将品牌注册为一系列商标之一。事实上也证明,将品牌作为,一个商标进行注册,用商标法来保护,是最方便有效,最强有力的保护企业商誉的一种方式。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个企业品牌和商标可以相同,所以人们才常常把品牌和商标等同起来,事实上品牌从外延比商标更宽泛。 商誉和商标的区别是什么 1、商誉起源于企业或产品被市场认可和认知之后,商标可以在或早于产品萌芽期产生;2、商誉是外在的客观评价,商标则是主观的寓意其未来的价值和祝福;3、商誉是靠企业主动去维护,商标可以申请注册用法律手段保护其利益;4、商誉给企业带来的利益没有时间限制,商标如果是申请注册了的,则在商标法认可的法定时间段得到法律强制性的保护;5、商誉受到侵害不易举证,注册商标侵权了有法律条款约束,并且后者有具体赔偿办法。 商标权撤销和无效的区别是什么 (一)事由不同依据我国《商标法》第44条和第45条的规定,撤销事由包括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或者商标注册事项;自行转让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依据我国《商标法》第41条规定的商标权无效事由可分为三类:第一,欠缺注册的绝对条件,即商标不得使用法律禁止使用的标志《商标法》第10条)、必须具备显著特征(《商标法》第11条)、立体商标不得使用功能性标志(《商标法》第12条)、不得以欺骗手段(《商标法》第41条第一款);第二,侵害在先权利,即侵犯他人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权(《商标法》第28条)及其他在先民事权利(《商标法》第31条);第三,注册人违反诚实工商业习惯,包括侵害驰名商标权益(《商标法》第13条)、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擅自以自己名义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标(《商标法》第15条)、不当使用地理标志误导公众(《商标法》第16条)、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商标(《商标法》第31条)、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商标法》第41条第一款。(二)时限不同有撤销事由发生即可申请撤销商标权,因撤销事由发生的不确定性,对申请撤销无法设定时限。(三)法律后果不同可撤销事由发生在商标权取得之后,被撤销的商标权自撤销后失效。无效事由存在于商标权取得之时,被宣告无效的商标权自始无效。 该内容由 程振兴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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