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青岛全市普通高中计划招生48900人(不含“3+4”本科和普职融通招生690人),比上一年增加11200人。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比例60%,比2018年提高8%。其中,市内四区普通高中计划招生11200人,比2018年增加1490人。市内四区普通高中录取比例为65%,比上年提高3%。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一条 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衔接融通,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健全终身教育体系,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国家采取措施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支持、鼓励和组织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促进教育质量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