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方电网20条安全禁令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严禁违章指挥 二、严禁无票作业 三、严禁擅自解锁 四、严禁擅自扩大工作范围 五、严禁擅自变动安全措施(设施) 六、严禁无封闭地线作业 七、严禁无安全交底作业 八、严禁约时停送电 九、严禁无监护作业 十、严禁酒后作业 十一、严禁擅自操作运行设备等。 法律依据: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 第七条 调度机构的职权及其调度管辖范围的划分原则,由国务院电力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八条 调度机构直接调度的发电厂的划定原则,由国务院电力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九条 调度系统包括各级调度机构和电网内的发电厂、变电站的运行值班单位。下级调度机构必须服从上级调度机构的调度。调度机构调度管辖范围内的发电厂、变电站的运行值班单位,必须服从该级调度机构的调度。 第十条 调度机构分为五级:国家调度机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度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调度机构,省辖市级调度机构,县级调度机构。 第十一条 调度系统值班人员须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方得上岗。调度系统值班人员的培训、考核办法由国务院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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