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签了就业协议后,只要还未毕业的,还算是应届毕业生。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如下: 1、主体不同。就业协议的主体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其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不言而喻,学校作为一个主体,其作用是维护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良好秩序,保障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并兼有证明学生毕业信息的真实性;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下依法签订的,只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个主体; 2、依据不同。就业协议依据的是教育部颁发的部门规章,劳动合同依据国家法律; 3、内容差异。就业协议可规定毕业生自身情况、就业意向、用人单位同意接收、学校派遣等,而在劳动合同中,依法必须明确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和劳动纪律、合同终止条件,以及违反合同的责任等必备条款;除此之外,双方还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在具体涉及到某项时还可以优先适用本地地方法规和规章; 4、签订时期不同。就业协议一般在学生毕业前签订,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只有等到毕业后方可; 5、效力不同。 就业协议书签订需要注意的问题有;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达成协议并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名盖章,用人单位应在协议书上注明可以接收毕业生档案的名称和地址;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盖章;用人单位必须在与毕业生签订协议书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将协议书送学校毕业生就业的工作部门。 综上所述,应届毕业生是即将毕业的学生。当一名学生进入其教育层次中的最后一学年的时候,这一年当中,该学生为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参加工作的,一般不视为就业,与用人单位之间暂时不属于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条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