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返聘员工待遇 |
释义 | 法律分析:返聘员工辞退没有补偿,返聘人员不属于劳动部门管理,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不存在解除劳务关系的经济补偿规定,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当由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