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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区分董事长和董事的不同
释义
    本文重点阐述了股东会选举、职工推选和公司章程规定下董事和董事长之间的差异,以及公司法对董事会人数和管理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不少于3人至13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不少于5人至19人。董事会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他们的产生方式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是董事会的主要负责人,负责领导和负责公司事务。
    法律分析
    股东会选举或职工推选的董事和公司章程规定下产生的董事长之间的区别在于,董事是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或者是由职工推选产生,而董事会的主席则由具体规定产生方式。董事长相比董事而言,是董事会的主要负责人,起领导和负责作用。
    一、公司法对董事会人数的管理都有哪些规定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公司法》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二、法定代表人是否可以任命
    法定代表人不能直接任命,而是由公司章程规定,可以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任命。具体是:
    1、董事长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况。董事长必须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的生产方式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2、执行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况。没有董事会,只有一家执行董事的有限责任公司,只有股东少或者规模小,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3、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况。经理由董事会任命或解雇,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实际上是由董事会决定的。
    三、同级董事会是如何产生的
    董事会由董事会成员即所有董事组成,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而在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中,可以只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职工董事由职工大会选举产生。
    结语
    以上是对公司法对董事会人数和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简要介绍。根据公司法,董事会成员人数在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中有所不同,而董事和董事会的主席的产生办法也有所区别。此外,法定代表人也不能直接任命,而是由公司章程规定。最后,同级董事会成员的产生方式也有所不同,具体由公司章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六章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一百五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一百零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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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0/9 20:3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