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个人独资企业注销一般需要45个工作日。其次还要在媒体上登报两次,然后要成立清算组,必须先注销税务证,最后到工商注销营业执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十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个人独资企业注销准备的材料:
 1、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和IC卡;
 2、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由投资人和清算人签字);
 3、清算报告、债权债务保证书、完税证明、印章(由投资人和清算人签署);
 4、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那么分支机构注销需要办理相关的注销证明;
 5、如果是委托他人办理注销事务,还需要提交委托人的证明文件。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需要按照如下步骤注销:
 1、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领取并填写纳税清算申请表、纳税清算登记表各一式两份、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2、向注册地工商局申请注销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也是填表、交上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副本,等候回音;
 3、需要委托中介机构出具清税报告。如有欠税,缴纳完毕,然后撤销全部银行账户;
 4、持相关材料到地税注销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八条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第九条
 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当出具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合法证明。
 个人独资企业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业务;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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