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湖州南浔,禁止未经注册登记或备案登记的电瓶车上道路行驶,具体规定内容如下:1、超标电瓶车备案登记必须在2019年3月31日前,凭有效身份证明、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和车辆合格证,到各个派出所进行备案登记,对无法提供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和合格证的,经核查车辆电机号和车架号,本人签字确认,确系个人所有的,予以备案登记,备案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2、新国标电瓶车车主凭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车辆来历凭证、整车出厂合格证,前往南浔区政务服务中心进行注册登记上牌,注册登记上牌不收取任何费用。 法律依据:《关于做好国家电动自行车新标准实施前过渡期内有关工作的通知》禁止未经注册登记或备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含其他两轮电动车)上道路行驶。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车辆,车辆列入《公告》的,责令驾驶人补办注册登记并依法予以处罚;车辆未列入《公告》且经鉴定属于机动车的(按:超标电动车),对驾驶人按照驾驶机动车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