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访局已备查什么意思? |
释义 | 法律分析: 如信访事项的信访人姓名(身份证号)、地址(问题属地)、反映的主要内容等信息与系统中已登记的另-信访事项均基本相同,判定该信访事项为重复信访事项,将该信访案件的相关材料整理存档,以备以后使用。 法律依据: 国家信访局关于印发《信访事项网.上办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信访事项网.上办理工作规程(试行)第二章登记 第四条通过来信、来访、网.上信访提出的信访事项均应客观、准确、及时登记录入国家信访信息系统。第五条 登记时应逐一录入信访人姓名(名称)、地址、 信访人数、信访目的、问题属地、内容分类、所属系统、产生信访事项原因等要素,详细录入主要诉求、反映的情况、提出的意见建议以及相应的事实、理由及信访过程等。留有电话号码的应准确录入。对按照《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办法》纳入评价的来信,须将原信扫描存入国家信访信息系统。对采取走访形式的,应认真听取来访人的陈述,询问有关情况,并与来访人核实登记内容。第六条 登记录入信访事项时,应进行判重。信 访事项在国家信访信息系统中第一次登记的,落实首办责任,除应作为初次信访事项按本规程第五条规定登记录入外,还应做好相关后续工作。 如信访事项的信访人姓名(身份证号)、 地址(问题属地)、反 映的主要内容等信息与系统中已登记的另一信访事项均基本相同,判定该信访事项为重复信访事项,已登记信访事项的基本信息自动关联到该信访事项。相关人 员代信访人反映同- -信访事项的,判定为信访人本人反映的重复信访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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