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有效的 借条 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订立。具体应当写明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再由借款方签字或者盖章,写上签订借条的年、月、日即可。 《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 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