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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钱给小三后多长时间不能追回?
释义
    小三的钱,如果还没支付,赠与人可以无需理由撤销赠与;如果已经交付,一般情况下不能要回来,除非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不履行扶养义务或不履行赠与合同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根据《民法典》,公益性赠与合同和经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撤销权。撤销权行使条件包括债权人享有合法有效债权、债务人实施了一定处分财产的行为,并且该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且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
    法律分析
    一、给小三的钱多久后不能要回来
    如果钱还没有支付,那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以前无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销赠与;如果已经交付,一般情况都是不能要回来的,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特别注意: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根据《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财产办理有关法律手续】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二、撤销权行使的条件有哪些
    如果双方在撤销权的行使上产生争议的话,可以依据有关撤销权行使标准。以下是行使撤销权的条件: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
    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前提和基础。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债权人的债权已经有效成立,且不具有无效或可撤销的因素。另一方面,债权必须在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发生之前就已经有效存在。
    (二)债务人实施了一定处分财产的行为
    债务人处分财产行为是撤销权产生的主要条件,没有此条件也就没有行使撤销权的必要。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三类:
    1、放弃到期债权。就是说,债权到期后明确表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
    2、无偿转让财产,如将财产赠与他人;
    3、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如将价值30万的汽车故意以8万价格卖掉。
    (三)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1、如果债务人的行为并没有成立和生效,或者属于法律上当然无效的行为,或该行为已经被宣告无效等都不必由债权人行使撤销权。
    2、财产已经或将要发生转移,债权人才能行使撤销权。
    (四)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
    一般赠与人想要撤销赠与的话,那么需要在知情撤销事由的一年以内进行。撤销权是有限制的,双方签订了赠与合同的,如果是对救灾、扶贫和助残等公益事项进行了相关的赠与,那么赠与人则不能进行撤销该次赠与。
    结语
    根据《民法典》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可以在以下情况下行使撤销权: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不履行扶养义务、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需要注意的是,赠与人的撤销权必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此外,公证的赠与合同或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撤销权的规定。在行使撤销权时,需要满足债权人有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人已实施一定处分财产的行为且该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等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零一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一十一条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二十六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价款。对价款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二项和第五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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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3:2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