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商标注册过程中可以招商加盟吗 若是以商标进行许可转让以收取商标使用费而招商加盟,须确保商标的合法有效性,注册过程中商标并未得到法律确认,若后续有侵权事件,我方可能会承担违约责任。若实在须以在注册过程中的商标进行招商加盟,也建议告知加盟商相应的后果与风险等,以免除自身风险。若并非以在注册过程中的商标为标的进行招商加盟,可以考虑其他加盟条件。 《特许经营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 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特许经营合同。 特许经营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特许人、被特许人的基本情况; (二)特许经营的内容、期限; (三)特许经营费用的种类、金额及其支付方式; (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以及业务培训等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提供方式;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要求和保证措施; (六)产品或者服务的促销与广告宣传; (七)特许经营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和赔偿责任的承担; (八)特许经营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九)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十一)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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