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动产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的区别如下: 1、份额确定性与否、按份共同各共有权人之间份额是确定的、按照既定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而共同共有之间的份额不确定; 2、权利体现不同、按份共有体现为权利人按照各自的份额承担权利,如抵押只能以自己部分份额进行抵押;而共同共有人要处分财产必须经过全体权利人同意; 3、对外责任承担不同、按份共有产生对外责任时,各权利人是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外承担责任;而共同共有对外产生责任时,对外则是产生连带责任,是不可分的; 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的区别如下: 1、二者成立的原因不同:共同共有的成立,须以存在共同关系为前提,按份共有则没有此限制; 2、享有的权利不同:在按份共有中,共有人对应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共有人之间的彼此限制相对较小; 3、分割的限制不同; 4、对共有物的管理不同; 5、对应有部分的处分不同; 6、共有关系的存续期间不同。 综上所述,就房屋而言,无论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都是共同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一种形式;两者的不同之处在于,共同共有一般是基于家庭身份关系而存在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二百九十八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