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强险出事后的理赔具体如下: 1、若一方有交强险,交强险一方先去自已保险公司索赔; 2、若双方均有交强险(一方全责,一方无责),由无责方先向自已保险公司索赔; 3、若双方均有交强险(二方均有责),双方可协商由一方先向自已保险公司索赔后,另一方再去所在保险公司索赔。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五条,保险公司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为了保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实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要求保险公司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除保险公司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