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安部关于严禁违规宴请饮酒的规定: 一、严禁在工作日、值班备勤、安保任务、公务出差、学习培训期间和其他工作时间饮酒。 二、严禁领导干部之间、单位之间相互宴请。 三、严禁接受下属或地方公安机关宴请。 四、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 五、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参与“一桌餐”。 六、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