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亡不销户有什么后果 |
释义 | 死亡不销户的后果有: 1、造成人口信息数据库内的无效人口信息积聚,进一步影响到人口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2、造成政府的宏观决策受阻,不利于社会管理; 3、造成死亡者家属保险金领取、遗产继承、银行取款等事项无法进行办理。 一、双方户口都已经注销 双重户口注销只需带两个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到当地所在派出所办理就可以了,而且在办理注销户口时,公安机关会出具一份注销证明,只要拿着这份证明,可以更改驾驶证、毕业证等相关个人信息。1、无本人申请的,经调查核实确属双重户口的,口头告知本人并发《重户注销事项告知函》,经告知后10日内当事人仍未提出申请的,按职权注销非法登记的户口;并于注销之日起3日内向当事人送达已注销双重户口告知书。2、重户注销后,在保留户口的常住人口管理系统备注栏中注明原因及相关重户信息。3、重复户口注销后,注销地派出所应出具公民重复户口注销证明,为其变更其它社会登记信息提供方便;同时,户口保留地派出所可根据当事人意愿,凭注销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将被注销户口的姓名直接登记为“曾用名”即可。4、对重复户口当事人具有前科劣迹的,按“保留合法,注销非法”的原则,注销其非法登记的户口。 二、深圳死亡注销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深圳死亡注销户口办理材料: 1、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单位或社区居委会申报的还需提供申报人单位介绍信或证明; 2、死亡人员的户口簿(原件); 3、死亡人员身份证(原件)(如无法提供,以申报人书面说明及签名确认的人口信息单代替); 4、死亡证明(包括死亡医学证明、法医死亡鉴定证明、人民法院死刑判决书或死亡宣告判决书等)(复印件,验原件)。 三、死亡火化需要什么手续 死亡火化需要的手续包括:1、开死亡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2、注销户口。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3、要办好火化手续尸体运到殡仪馆后,随车家属首先到业务室,交验死亡证明,选购骨灰盒,领取火葬证,办好交款等项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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