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以个人名义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的人,一般为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及近亲属。自诉人通常也就是该案件的被害人。自诉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有权参加法庭调查、辩论;有权撤诉或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有权对一审裁判提出上诉;有权对已生效裁判提出申诉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下称《刑诉法解释》)第一条规章,自诉案件包括以下几类:,(一)告诉才处置的案件,告诉才处置的刑事案件具体包括:,⒈侮辱、诽谤案,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⒊虐待案,⒋侵占案,(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置,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章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章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