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伙干活,其中一人受伤时,若两人不是雇佣关系,且另一方无过错,则不需要承担责任,由对方自己承担相应的责任;若两人为雇佣关系,根据合伙时所定立的合同内容中关于工作时受伤责任的规定为准;用人单位派遣两人工作时受伤,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合伙关系中的工伤赔偿问题: 1合伙人共同投资、共负盈亏、共担风险。 2合伙人因合伙事务受伤的,属于损失之一,应当由合伙共同承担,也就是说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按照约定比例一起承担,包括受害者本人。 3使用合伙财产进行赔偿,若还有缺口的,应当由各合伙人按比例共同对其负责。若只有两人合伙的话,和受害者应当一人承担一半的,并不是全部由一个人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