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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过度医疗和医疗纠纷找哪里
释义
    过度医疗和医疗纠纷找哪里?
    法律分析:当发现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存在过度医疗情况的时候,患者是可以到该医院或卫生局进行举报的。面对过度医疗,患者需要收集好自己的问诊资料、病历、收费单等相关证据,到该医院设立的“医患关系办公室或指定部门”去反映投诉。当然,患者也可以选择到达该医院所在地的卫生局去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七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医疗责任纠纷找哪里好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七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医疗纠纷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律师解答:
    可以。
    医疗事故找哪里鉴定
    1、应当由负责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对该医疗事故进行鉴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疗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可以自行委托,也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事实,依法进行鉴定。
    2、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医疗纠纷找哪个部门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卫生部第三十号令第十三条第(四)项规定: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人民法院受理后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律师解析:
    可以。
    
     该内容由 王祖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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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0:4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