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来说,夫妻双方无论哪一方提出离婚,对于双方的利益影响相同,但是可能会影响结婚时彩礼的返还问题。如果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致自己生活困难的,且双方已经办理的结婚登记但并未一起生活的,男方提出离婚会对其有益,法院很可能会判令女方归还彩礼。 另一方面,男方提出离婚还受到一定条件的约束,即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在第十条中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在第(二)项、第(三)项情形下,应当以当事人离婚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注:《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