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完成工程拿不到钱怎么办 |
释义 |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施工方完成工程但未获得支付工程款,可通过律师函催告发包方支付。若发包方拒绝支付,可向法院起诉,根据是否签订分包合同处理。若无合同,需收集证据证明工程归自己所有,并向法院申请审价,以审价为准。施工方还可申请法院拍卖工程,优先受偿拖欠的工程款。 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1、完成工程拿不到钱的,施工的一方可以向发包方书面致函或委托律师出具律师函,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工程款。 2、如果发包方在合理期限内拒接支付的,则施工方可以向法院起诉,注意诉讼解决的话,首先要看是否与发包方、分包方签订分包合同,对具体工程款是否有约定,如有则按合同纠纷处理; 3、如果没有签订合同,则首先需要收集证据证明工程是自己做的,然后向法院起诉申请对该工程进行审价,工程款以审价为准。 或者施工方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然后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行使优先受偿权优先受偿拖欠的工程款。 拓展延伸 工程款迟迟未收到,如何维权保障利益 当工程款迟迟未收到时,为了维权并保障自身利益,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核实合同条款,确认付款时间节点和款项金额,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合理保障。其次,与对方进行沟通,了解延迟支付的原因,并寻求解决方案。如果沟通无果,可以考虑采取法律手段,如起诉或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收集相关证据,包括合同、支付凭证、沟通记录等,以便在维权过程中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此外,可以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法律建议和支持,确保自己在维权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记住,坚持维权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合法合规的行动是最有效的手段。 结语 维权是保护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施工方应采取合理措施追讨拖欠工程款。首先,书面催告或委托律师发律师函,要求支付款项。如无结果,可向法院起诉,依据合同纠纷或申请审价。若无合同,需收集证据证明工程完成,申请法院拍卖工程并优先受偿。维权过程中,核实合同条款、沟通解决、收集证据至关重要。咨询专业律师可获取法律建议,确保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坚持合法合规行动,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 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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