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调解与和解的区别 |
释义 | 这段内容主要介绍了参加主体、性质和效果等方面的差异。在参加主体方面,人民法院和双方当事人共同参加诉讼,而当事人在诉讼中处理其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状况;在性质方面,前者揭示了人民法院在行使审判权方面的特点,而后者则表明当事人在诉讼中处理其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状况;在效果方面,前者揭示了处分原则和辩论原则的区别,而后者则表明法律上和解和调解的区别。 法律分析 参加的主体有所差异。前者中,人民法院和双方当事人共同参加诉讼,而后者只有双方当事人独自参加;性质不同。前者揭示了人民法院在行使审判权方面的特点,而后者则表明当事人在诉讼中处理其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状况;效果差异。 一、处分原则和辩论原则的区别 处分原则和辩论原则的区别是:概念不一样,前者是有权在法定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后者是指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的权利。当事人可以选择进行辩论,也可以不选择辩论,这是当事人在处分自己的权利。当事人有辩论的权利属于辩论原则的内容。 二、法律上和解和调解有什么分别 法律上和解和调解两者之间的区别在于:首先是性质不同。法庭调解是法院行使审判权;庭外和解是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其次是参加的主体不同。法庭调解有法院何双方当事人共同参加,庭外和解只有双方当事人自己参加。再者是效力不同。根据法庭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生效后,诉讼归于终结,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执行力。庭外和解的诉讼中,则由原告申请撤诉,经法院裁定准许后结束诉讼,和解协议不具有执行力。因此在一般的诉讼中,尽量在法庭的主持下进行调解,法庭的调解书可以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被告实在无法到达法庭的,可以双方庭外和解,被告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原告可以再次提起诉讼。和解在判决前双方随时可以和解,和解后一般都要撤诉。和解没有什么其他的条件,关键是双方在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协商一致,自行达成和解法案。调解是在法庭的主持下根据案件审理的实际情况,对于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调解。 拓展延伸 人民调解和诉讼调解区别 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依照法律、政策及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对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规劝,促其彼此互谅互让,在自主自愿情况下,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活动。而诉讼调解,也称法院调解,是指对民事案件在人民法院审判组织主持下,诉讼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以终结诉讼活动的一种结案方式。两者主要区别在于调解的主体不同,前者主体为人民调解委员会,而后者的主体为人民法院。 结语 这段话总结了人民法院和当事人参加诉讼的不同之处以及处分原则和辩论原则的区别,以及法律上和解和调解的区别。在结尾处,建议尽量在法庭的主持下进行调解,但如果被告无法到场,可以考虑庭外和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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