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发令枪一般是不违法的。 发令枪、射击运动枪仅限于有组织开展的体育游艺活动使用,个人不得持有和买卖;发令枪实行定点销售,由各省市、州公安机关会同体育部门确定销售单位,纳入管理;购买发令枪由开展体育活动的部门提出申请,报市、州公安机关批准,到指定单位购买。未经市、州公安机关和市、州体育部门共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发令枪业务。 经省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专门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的单位、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的营业性射击场,可以依法配置射击运动枪支,不是违法行为;但如果主体不适格,违法配备发令枪的,依然属于违法行为。 发令枪是一种能发声的枪械,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发令枪也随之改进,现在的发令枪直接与计时系统相连,能够准确同步的纪录成绩。同时为发枪人提供更多服务。一般发令枪使用的药品为硫磺、木炭(燃烧物)、氯酸钾或硝酸钾(助燃剂)发令枪。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第六条 下列单位可以配置民用枪支: (一)经省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专门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的单位、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的营业性射击场,可以配置射击运动枪支; (二)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狩猎场,可以配置猎枪; (三)野生动物保护、饲养、科研单位因业务需要,可以配置猎枪、麻醉注射枪。 猎民在猎区、牧民在牧区,可以申请配置猎枪。猎区和牧区的区域由省级人民政府划定。 配置民用枪支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按照严格控制的原则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