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户籍老人补贴标准 |
释义 | 深圳户籍老人补贴标准: (一)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现金200元; (二)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现金300元; (三)10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现金500元。 一、深圳高龄老人津贴申请流程 1.申请。申请人在满80、90、100周岁生日前一个月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工作站综合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一次性告知单》;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不符合办理的原因及缺失的材料。 3.审查。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料提交给初审审核,初审通过后,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复审作出审查决定。复审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作出发放高龄津贴的决定;不予通过的,电话口头告知并说明理由,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一次性提出补正要求,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拨付。向财政部门申请高龄津贴资金,并按月拨付给核准的申请人,当月申请次月发放。 二、补贴发放方式: (一)民政部门通过颐年卡采集形成老年人电子档案,在户籍老年人年满70周岁前2个月,通过市政务短信平台推送高龄老人津贴申请提示短信。老年人短信回复“同意”,视为提出申请;否则视为未提出申请。 (二)符合条件的户籍老年人也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i深圳”、智慧养老平台、政务服务自助终端等进行线上申请。 (三)老年人亲属可以协助办理高龄老人津贴申请,社区工作人员应当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现场申请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九条 国家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医疗需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和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有关部门制定医疗保险办法,应当对老年人给予照顾。 第三十三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会福利。 国家鼓励地方建立八十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 国家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 农村可以将未承包的集体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滩涂等作为养老基地,收益供老年人养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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