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承包经营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的,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并对食堂的食品安全负责。目前我国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承包经营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的,也属于“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的范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应当执行原料控制、餐具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制度,并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定期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 承包经营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的,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并对食堂的食品安全负责。集中用餐单位应当督促承包方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承担管理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