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 工伤认定 ,这个很关键,也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停工留薪期 内( 工伤 治疗、康复期间) 工资 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 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 ,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 伤残等级 向用人单位索要 伤残赔偿 。具体赔偿包括: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个月 工伤保险 基金支付。按照规定,能证明自己受伤前12个月工资实际收入的,按照12个月的平均数为基数计算。如果不能证明的就你这受伤前12个月 社保 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平均数为基数计算。俩者相差很大,最好自己主动递交证明材料。 (2)一次性就业补助金,6个月公司支付。按照国家发布的统筹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各地多有不同,打12333咨询或者到劳动局找工伤赔偿窗口的工作人员询问。 (3)一次性医疗补助金,4个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和2一样。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