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申领失业补助金所需资料 1、劳动手册; 2、户口簿; 3、退工证明; 4、《失业人员特殊困难申请表》; 5、本人书面申请; 6、身份证; 7、实名制银行结算户存折。 申请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因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按规定办妥失业登记,在职期间缴纳失业保险费不满一年,生活确有困难(一般指患严重疾病)的;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因患严重疾病而短时间难以就业,或因其他原因造成生活的特殊困难的; 3、已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单位招用的本市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一年,解除劳动关系后无劳动收入,生活有特殊困难的。 申领流程 1、申请人携带规定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失业补助金申领手续; 2、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凭银行存折,在规定日期(一般为每月15日左右)直接到银行领取失业补助金。 3、审核未通过的,工作人员告知不能领取的原因。 按照规定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因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按规定办妥失业登记,在职期间缴纳失业保险费不满一年,生活确有困难(一般指患严重疾病)的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申请人携带规定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失业补助金申领手续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