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逮捕文书是否发给当事人 |
释义 | 逮捕文书是发给当事人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逮捕通知书应在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填发。通知时,一般应通知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无法通知时,再通知其所在单位。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一、逮捕后有什么好方法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目前在我国只有检察院享有批捕权:对于任何公民的逮捕,除法院决定逮捕或者检察院对自侦案件的决定逮捕的以外,必须经检察院批准。逮捕一般发生在侦查阶段或审判阶段,如果逮捕后想“出来”,法律规定有以下三种情况。1.逮捕后经检察院审查,不符合拘捕条件的,或者经侦查或审判后被证明无罪,予以释放。2.取保候审。对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可以随传随到的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变更强制措施,缴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由逮捕变为取保候审。3.监视居住。对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孕产妇、不能自理、严重疾病、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无法提供保证的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变更强制措施,在自己的住处或指定住处监视居住。 二、取保候审的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取保候审的时间是从取保候审第2天开始计算的,取保候审当天不算。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规定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取保候审是法律中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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