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怎么投诉 |
释义 | 投诉流程如下: 第一步: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或者点击下方图片均可进入该小程序; 第二步:进入后,滑动到下方页面,即可看到“国家政务服务投诉与建议”并点击; 第三步:最后,只需选择自己想要反馈的问题分类以及问题区域,并将对应的诉求写完后提交即可。 “国家政务服务投诉与建议”是国务院办公厅开通的小程序,广泛接收社会各界对政务服务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企业和群众可反映在政府办事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并就提升各级政府政务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提出意见建议。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由国务院办公厅主办,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运行维护。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作为全国政务服务的总枢纽,重点发挥公共入口、公共通道、公共支撑等三大作用,为全国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服务平台提供统一政务服务门户、统一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电子印章、统一电子证照、统一数据共享等七个统一支撑服务,实现支撑一网通办、汇聚数据信息、实现交换共享、强化动态监管等四大功能,解决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中信息难以共享、业务难以协同、基础支撑不足等突出问题。 2018年9月20日,“国家政务服务投诉与建议”小程序开通。产生影响这是继2018年7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在大督查工作期间推出“我为大督查提建议”首个小程序后,又一个长期、固定的政务服务反馈渠道,旨在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对政务服务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提高政务服务的体验和效率。“国家政务服务投诉与建议”不仅为企业群众提供了一个便捷的留言入口,同时也能够帮助政府以更低的成本为用户提供服务,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的体验和效率,增强政府与群众的互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称举报人)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务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以下称受理机关)投诉举报。 第三条 受理机关办理政务公开投诉举报应当遵循分级受理、归口办理的原则。各级行政机关负责受理对系统内下一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的投诉举报。各级监察机关、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对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政务公开的投诉举报。 第四条 各级受理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布政务公开投诉举报方式、受理范围、工作机构及办理程序,为举报人提供必要便利。 第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向有权受理机关提出投诉举报: (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义务和职责的; (二)认为行政机关拒绝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或者逾期不予答复的; (三)认为行政机关提供的政府信息不符合申请内容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该行政机关予以更正,该行政机关拒绝更正或者逾期不予答复的; (四)认为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或者依他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侵犯其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要求该行政机关予以更正,该行政机关拒绝更正或者逾期不予答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要求该行政机关予以更正,该行政机关拒绝更正或者逾期不予答复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或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有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其他行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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