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式联运单据是物权凭证吗 |
释义 | 多式联运单据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其作用与海运提单相似,既是货物收据也是运输契约的证明、在单据作成指示抬头或不记名抬头时,可作为物权凭证,经背书可以转让。 多式联运单据表面上和联运提单相仿,但联运提单承运人只对自己执行的一段负责,而多式联运承运人对全程负责;联运提单由船公司签发,包括海洋运输在内的全程运输,多式联运单据由多式联运承运人签发,也包括全程运输但多种运输方式中,可以不包含海洋运输。 一、多式联运提单与物权凭证有哪些区别 多式联运提单,根据多式联运合同签发的提单。把多种不同的运输方式连接为一个运输过程,其性质和责任分担较一般的提单复杂。签发联运提单时,为了避免各国法律规定的分歧和明确责任,船方可以注明对于联运的全程均以《海牙规则》作为责任依据,或注明只对海运过程负责;如未加注明,船方就必须对承运货物的全程负责。1980年5月,包括中国在内的67个国家在日内瓦签订了《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公约分为序言、总则和单据等五个部分和一个附件,对联运提单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了较全面的规定。目前,一般是参照国际商会1973年制定、1975年修订的《联运单证统一规则》作为联运提单承运人责任条款的依据。中国远洋运输公司和外贸运输公司的联运提单也是如此。《联运单证统一规则》是一个非强制性的民间规则,其联运经营人的责任制度可概括为: 1、实行网状责任制度,即分区段负责制; 2、在确知货损发生的运输区段时,赔偿责任按该区段所适用的国际公约或国内法确定; 3、在不能确定货损发生区段时,则按规则规定的责任制度和赔偿限额办理; 4、诉讼时效为9个月。多式联运提单(MULTIMODAL TRANSPORT B/L)主要用于成组化的货物,特别是集装箱运输,它把海、陆、空、公路、河流等单一运输有机结合起来,以全程提单来完成一笔跨国进口货物业务的运输。 物权凭证常见的物权凭证包括:房产证、土地证、提单(空运提单不是物权凭证,不可转让)、宅基地证等等。注意要区分债权与物权,比如:房产买卖合同只是债权关系,不是物权凭证,只有拿到房产证,才是物权凭证。另外,物权并不仅仅指所有权,还包括使用权,他物权等,因此,像土地证实际只是土地使用权证(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也是物权凭证。 二、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四十条:多式联运经营人收到托运人交付的货物时,应当签发多式联运单据。按照托运人的要求,多式联运单据可以是可转让单据,也可以是不可转让单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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