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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派出所调解失败怎么办
释义
    派出所调解失败如何处理
    派出所对交通赔偿问题调解失败的,交通管理部门就应该终止调解工作,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第六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并记录在案:
    (一)在调解期间有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的;
    (三)一方当事人调解过程中退出调解的。
    一、交通事故赔偿,应该怎样进行调解
    1、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2、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
    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4、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5、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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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4:4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