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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供水企业改制存在的问题有什么
释义
    1、改制还没有真正进入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由于供水企业对改制缺乏自觉性和主动性,因而在改制的实际运作过程中仍然无法脱离对政府的依赖性,往往是其运作模式、改制方案的决策等一切由政府代办,这就使得改制只重结果不重过程,与国有企业改制的规范存在较大差距。比较明显的表现是,改制作为某级政府某个阶段的目标,会事先制订一个时间表,而在时间表的约束之下,则常常过度考虑了受让方的需求和意志;再如受让方的确定,也很少真正按程序和规范进行竞价转让,往往体现的是政府的意愿而不是企业的意愿或市场的选择。
    2、低价变现企业存量资产和无形资产,国有资产流失或隐性流失较大。将筐里的好苹果挑出来先卖,不好的苹果留着慢慢处理或干脆让它烂掉,是生意人通常的做法;但如果好苹果只能按整筐苹果的均价卖出,大概没人会这样做。然而我们在接触中小供水企业改制的个案时,听到最多的是“靓女先嫁”的说法即在改制过程中将企业的良性或有效资产转让出去,而将运行不畅、周转不灵的其他不良资产或主业之外的经营性资产采取沿袭旧体制甚至将原公司作为一个空壳保留的形式剥离出来。表面上看,这一做法对推进改制过程是有利的,而事实上“好苹果”并未卖出好价钱,有很多优良的国有资产就是在这样的买卖过程中流失掉的。这显然不是我们改制的初衷。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供水行业所特有的地域性垄断优势以及企业原有的人力和技术资源、非专利技术、商誉等无形资产,在资产评估和定价时常常也得不到体现,或者是作为一种象征性的表示并不能体现出这些无形资产真正的价值。通俗地讲,就是虽先嫁了靓女,娘家倒赔光了嫁妆,丑女还不只能眼巴巴地继续单身下去,更没了出路。
    3、企业负担政府化,政府负担公众化。很多情形下,中小供水企业的改制并非市场体制使然,而是政府决策机制甚至是长官意志使然。在这样的前提之下,似乎改制才是解决供水企业负担问题和推进水价改革的唯一途径,让改制几乎成了裁员、涨价的代名词。如改制将不可避免地要将部分企业分流人员将推向社会,则可能因再就业或一次性安置问题不能妥善解决而产生新的社会矛盾和问题(如笔者所在城市企业职工安置费用仅为固定工2万元左右、合同工7000余元,也不过其1-3年的工资收入,普遍不被接受),而政府对此是无从免责的,不得不通过行政干预来平抑,从而将本应由企业承担的责任和风险转嫁到政府。另外,外来资本入主供水企业后,行业的公益性特征将随着其市场化特征的逐步形成而削弱,但其市场垄断地位并不会因此消弥,由此可能造成水价的不合理攀升,扩大价格增幅与市民的承受能力之间的矛盾,将本应由政府承担的公益性投资责任逐步向公众转嫁,从而形成的社会问题,并直接影响到政府形象。
    4、注意力过多集中于资本的引进,而忽略了对引进资本的监管。资本逐利的本质,决定了它必将借助供水企业的垄断地位,以扩大产销率和提高利润率为主要目标,实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而对于引进的资本,我们并没有健全的监管体系和完善的监管手段,外来资本很可能利用金融体制改革及供水行业垄断保护所带来的机遇,以投入的资本或企业的存量资产进行新的融资投资,从而扩大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和市场风险,甚至将其转嫁到供水成本中去,并通过影响水价的测算定价来消化。换言之,就是随着产权的改变和市场化程度的提高,行业的公益性特征反而在逐步削弱,而类似情形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却鲜见先例。由上述可知,自来水改制还是存在风险的,所以改制的同时也要慎重的考虑,长沙自来水公司改制补偿标准还是很高的,大家要仔细阅读上述材料,若发现自己得到的补偿不是正确的,就可以对补偿单位进行投诉,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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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22:1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