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武汉民政职业学院录取线 |
释义 | 法律分析:1、武汉民政职业学院在湖北物理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286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140807。 2、武汉民政职业学院在陕西理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267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150817。 3、武汉民政职业学院在安徽理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264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218873。 4、武汉民政职业学院在内蒙古理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232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68443。 5、武汉民政职业学院在甘肃文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160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82164。 6、武汉民政职业学院在湖北省历史类的最低录取分数为379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102030。 7、武汉民政职业学院在陕西省文科最低录取分数为344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66778。 8、武汉民政职业学院在云南省理科的最低录取分数为331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147996。 9、武汉民政职业学院在云南省文科的最低录取分数为441分,对应录取位次为76277。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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