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多少年? |
释义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如果要从事化妆品生产,应当准备相关的材料到当地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审查时间通常是30天。化妆品原料采购是委托方自行解决还是受托方负责一直是双方纠结的问题。大部分化妆品委托企业采取自行解决的方式,从价格低廉的化工原料供应商处购买原料,小部分委托生产企业交给受托方购买,考虑到成本,有的生产企业在原料投入生略去质量检测环节,埋下隐患。多数委托方鉴于对产品核心技术的保密原则,总是不愿把产品配方明确地提供给受托方,而是将配方中各种成分编号交给受托方,使受托方在单盲的形式下组织生产,增加了产品质量安全性的风险。 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其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的证明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对申请人的生产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并自受理化妆品生产许可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并发给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条件的证明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的企业 (二)有与生产的化妆品相适应的生产场地、环境条件、生产设施设备 (三)有与生产的化妆品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四)有能对生产的化妆品进行检验的检验人员和检验设备(五)有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的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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