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复印件怎么标注才能不被再次使用 |
释义 | 标注要注明身份证的用途,仅可使用一次,再复印无效等语句,一般办理时可写“本复印件仅用于办理使用,再复印无效”。使用复印件办事时,要做标注,最好使用蓝色或黑色的笔书写。最好分三行,每行最后画一条横线,防止别人加上其他的内容。书写的标注最好和身份证的实际内容有接触,但不要压住关键信息。在身份证范围内签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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