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师在外补课的情形 |
释义 | 中小学禁止教师私自组织学生办班补课,违者将受到严厉处罚。学校不得提供场所和设施给教师私自办班补课。违规教师将被没收所得、调整教学岗位、停岗待聘、参加师德培训、取消奖励工资,甚至解聘。学校一票否决制,违规教师所在学校将被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并受到通报批评。校长要与教育行政部门签署责任书,教师与校长签署保证书,并公开承诺,接受监督。 法律分析 一是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组织学生办班补课(“一对一”家教除外);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私自参与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办班补课活动。 二是严禁各类学校为在职教师私自办班补课提供场所、设施及其它便利条件。 三是凡在职教师私自组织学生办班补课的,经查实,收缴其办班补课的全部所得;同时,查实一次的在校内通报,调整其教学岗位;查实两次的在系统内通报,停岗待聘,参加师德培训,并取消年底一次性奖励工资;查实三次的在新闻媒体通报,由教育行政部门收回其教师资格证书,予以解聘。 四是对私自组织或参与办班补课教师的所在学校实行一票否决。经查实确有教师违反规定私自组织学生办班补课的,取消其所在学校年内所有评先选优资格,并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对上级要求和规定不认真传达贯彻,疏于管理或监督不力导致在职教师私自办班补课,或为办班补课提供场所、设施及其便利条件的,追究校长责任,并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五是每学期,就在职教师私自办班补课问题,各学校校长要与教育行政部门签订责任书,教师与校长签定保证书,并由教师代表在全校师生大会上做公开承诺,接受监督。 拓展延伸 老师外出授课的实际操作 老师外出授课的实际操作包括多个环节。首先,老师需要提前与外出授课的机构或学校进行沟通和安排,确定授课内容和时间。其次,老师需要准备相关教材和教具,确保教学资源的充足性和质量。在外出授课期间,老师需要与学生建立良好的互动和沟通,引导学生参与课堂活动,提高学习效果。同时,老师还需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给予反馈和指导。授课结束后,老师需要与授课机构或学校进行总结和反馈,以便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内容。这些实际操作的目的是为了提供优质的教学服务,促进学生的学习和发展。 结语 教育部门对中小学在职教师组织学生办班补课行为做出了明确的禁止规定,并设立了相应的处罚措施。对于私自组织学生办班补课的教师,将追究其责任并收缴其所得。同时,学校也要承担一定责任,对于违规行为一票否决,并取消其评先选优资格。为确保规定的落实,各校校长和教师还需签订责任书和保证书,并接受监督。在外出授课方面,老师需要与机构或学校进行充分沟通和准备,关注学生学习情况,为提供优质教学服务不断改进自身。这些措施旨在维护教育公平和教师职业道德,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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