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班时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属于工伤嘛? |
释义 | 需要分不同的情况。如果是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为履行预防和救治工作而感染新冠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他人员在工作过程当中感染新冠病毒都不能算工伤。此外,员工在上下班期间感染新冠病毒的,也不能算工伤。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员工患病只有属于以下两种情形时才可能构成工伤。一是职业病,二是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当场死亡或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内死亡。新冠肺炎并不属于国家发布的职业病目录中,因此对一般员工而言,感染新冠肺炎并不属于工伤。 员工发现自己可能感染新冠肺炎时,建议员工第一时间向用人单位反馈;在确实无法取得医院诊疗材料的情况下,员工可考虑通过提供其他相关证据,以证明自己的身体情况,例如核酸检测报告或抗原检测结果,记录生病状态、量体温、抗原检测过程的视频、图片。 员工发现自己可能感染新冠肺炎时,建议员工第一时间向用人单位反馈;在确实无法取得医院诊疗材料的情况下,员工可考虑通过提供其他相关证据,以证明自己的身体情况,例如核酸检测报告或抗原检测结果,记录生病状态、量体温、抗原检测过程的视频、图片。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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