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假药是指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1.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2.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3.变质的、被污染的。 劣药是指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1.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2.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3.超过有效期的; 4.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窗口未经批准的。 综上所述,你知道什么是假药和劣药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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