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公的生育险老婆可以报销吗 |
释义 | 丈夫有生育保险妻子可以报销。 只要男方符合合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另外也要符合法定的生育条件,并且在用人单位为男方缴纳生育保险费用的事件连续超过了12个月,并且在其配偶失业的情况下,可由女方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不过只能享受生育保险基金支出,不能享受生育津贴,其可获得的保险比例如下: 1、妊娠满7个月施行剖宫生产或剖宫流产的1500元; 2、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1000元; 3、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500元; 4、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150元; 5、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200元; 6、顺产:1200元。 不同的地区报销比例也会有所不同,具体得以当地社保局回复为准。 那么,生育保险报销多少呢? 首先,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其次,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另外,生育保险政策强调,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