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上写了离婚后房贷归男方还,男方不还了怎么办 |
释义 | 离婚后房贷责任分配原则: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协商偿还,无协议则由法院判决;个人债务由购买人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应协商解决,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保护无过错方权益,包括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益。 法律分析 离婚后房子贷款没还完的,离婚继续还。如果房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那么由夫妻协商偿还,一般房贷都是由协商取得房子的一方进行偿还,并给予另一方补偿。如果贷款属于夫妻个人债务的,则由房子的购买人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拓展延伸 男方拒不履行房贷还款责任,如何维护离婚协议的有效性? 当男方拒不履行房贷还款责任时,维护离婚协议的有效性需要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可以通过与男方进行沟通和协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敦促其履行合同约定。如果沟通无果,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男方履行还款义务。同时,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离婚协议书、还款记录等,以证明男方的违约行为。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判决男方履行还款义务,并可能追加违约金或其他补偿措施。此外,可以考虑委托专业机构对房贷进行催收,以增加追回欠款的机会。维护离婚协议的有效性需要坚定的决心和合法手段,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情况下,双方可协商清偿;协议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解决。对于夫妻共同债务中的房贷,一般由取得房产的一方偿还,并给予另一方补偿。若贷款属于夫妻个人债务,则购买人承担责任。当男方拒不履行房贷还款责任时,可通过沟通、协商、法律援助、诉讼等手段维护离婚协议的有效性,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一十条 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同享有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七条 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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