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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利润分配的定义及程序
释义
    利润分配的一般程序: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净利润扣除第一项后的10%提取,当企业盈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
    2、提取公益金。主要用于企业职工集体福利设施支出;
    3、提取任意公积金;
    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向投资者分配;
    5、特殊说明,企业以前年度亏损未弥补完,不得提取盈余公积金、公益金。在提取盈余公积金、公益金以前,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提取公益金后利润分配顺序为支付优先股股利,提取任意盈余公积,支付普通股股利;
    6、利润分配的账务处理,设置利润分配科目。股份有限公司,一般设置盈余公积转入、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法定公益金、应付优先股股利、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普通股股利、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和未分配利润等明细科目;
    7、提取任意盈余公积—一应付普通股股利;
    8、亏损的弥补,经批准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或用净利润弥补亏损时,不作账务处理。用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时,借盈余公积,贷利润分配减盈余公积补亏股份公司为盈余公积转入。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提取盈余公积,借利润分配—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提取公益金,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公益金,贷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宣告向普通股股东分配股利,借利润分配—一应付普通股股利贷,应付股利。实际向股东支付股利时,借应付股利。贷银行存款;
    9、利润分配的年终结转。在年终时,利润分配的其他所有明细科目的余额全部转入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结转后,只有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有期末余额,反映企业留到下一年度的未分配利润或亏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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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8:2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