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积金取完不会销户。具体情况如下: 1、如果是办理的销户提取才会销户; 2、其他的提取,只是提取公积金账号里的钱,不会销户的。账户里一般要留一定数额的钱保底,不会销户。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是一种具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账户查询和银行借记卡多种功能的银行卡。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是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有效凭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各缴存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住房公积金钱取出来的材料: 1、身份证明:提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公积金账户信息:提取人公积金账户的存折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申请表:提取人填写的提取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原因证明材料:根据不同的提取原因,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购买住房需提供购房合同、贷款还款证明等;缴纳住房租金需提供租房协议、房屋租赁等;个人住房贷款还款需提供相关的银行证明等。 综上所述,公积金的销户需要按照当地的规定和流程来进行,建议在决定前咨询相关部门并了解清楚相关情况。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