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工程结算单标准格式: 1、工程名称和总包单位; 2、施工单位和施工日期; 3、分项工程内容、序号、单位、数量、单价()以及金额; 4、标出备注和合计; 5、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和项目现场负责人以及统计员和预算员签字。 一、工程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按月结算 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2)竣工后一次结算 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 (3)分段结算 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二、工程结算的结算依据 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由发包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核对。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施工合同(工程合同); (3)工程竣工图纸及资料; (4)双方确认的工程量; (5)双方确认追加(减)的工程价款; (6)双方确认的索赔、现场签证事项及价款; (7)投标文件; (8)招标文件; (9)其他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