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有什么奖励?
释义
    在北京,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会得到如下的奖励:(1)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18周岁止。(2)女职工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3个月,但减免3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3)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18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4)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55周岁,男方年满60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5)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6)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7)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致使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女方年满55周岁,男方年满60周岁的,所在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每人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经济帮助。按照规定可以生育第二胎的夫妇,只要书面表示放弃二胎指标,每人可以得到不少于500元的一次性奖励。参考法条:《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至二十三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4 9:4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