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签合同购房承诺书有效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只签购房承诺书没签正式合同的,承诺书依然有效。购房承诺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购房承诺书具备正式合同主要内容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购房承诺书的效力等同于正式合同的效力。 一、购房交定金时要注意什么 1、交定金一定要签协议 交定金时一定要和开发商签订定金协议或购房协议书,不能只在口头上承诺,交了就算交了定金了。如果没有签订协议,定金就没有法律效力。 2、分清订金与定金 “订金”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因此并不具有定金罚则的效力。 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购房者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购房者没有履行合同,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开发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在签订认购书时,要看清认购书上写的是哪种金,以免自己无法维护自身权益。 3、将退定金写进协议书 在购买新房时,交的定金能不能退,成为大多数购房者关心的问题。如果不能保证之后买房交易顺利进行,在签订协议的时候,将退定金的相关条款写入协议书中。到时按协议书中的规定解决问题,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4、交定金并不是必经的程序 在购房的过程中不要轻易交定金。因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交定金并不是必须要做的。其实如果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这样即使商品房买卖合同签不成,购房者也不会有太多的损失。 二、房屋定金不退是否合法 要看情况。一、定金不能返还的情况如果需要买房的人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地点去签约或者需要买房的人在正式签约时更改认购书中已确认的如价格、面积、户型等主要内容而导致无法签约的,可以视为违约,所以这种情况退房定金是不能退还的。二、定金应该返还的情况1.若开发商在认购意向书规定期限内将购房者已经认购的房屋转售给其他的人而导致购房者不能正式签约,要付双倍定金给购买者。2.若开发商没有取得有关商品房销售的合法证件或者由于开发商自身的一些原因造成的双方不能签署正式合同的,开发商要将购房者所交定金返还,同时还要承担给购房者所造成的损失。3.若双方只是在正式合同、有关补充协议之内容没办法达成一致,与认购意向书内容无关,导致签约不成的,同时双方都不存在违约行为,开发商应该将所有定金全额返还给购房者。4.若认购意向书关于价格、面积、户型等主要内容未做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楚的,致使双方无法将内容达成一致,这样的原因造成正式合同不能签署的,开发商也应将所有定金返回给购房者。《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八十八条【违约金与定金竞合时的责任】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三、未取得许可证房屋预售合同有无效力 无效力,若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情况下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属于欺诈行为。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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