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降低买期房的风险 |
释义 | 想要降低买期房的风险,赶紧看看下面这六招吧。 第一招:认真查验相关文件 1、查验开发商的开发经营资格是否合法; 2、查验开发建设的手续是否合法。开发项目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3、查验开发商是否取得《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并核实自己拟购买的房屋是否在《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上所载的房屋栋号范围内。 第二招:注意定金条款 在购买期房时,一般要向开发商交付定金。《民法典》规定,双方约定的定金数额不能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 定金合同以实际交付之时成立,虽然已订立了定金条款,但购房者在交付定金前要充分了解自己履行合同的能力。因为一旦交付定金之后,定金合同生效,届时若购房者不能履行,要承担定金罚没的风险。 第三招:区分定金和预付款 预付款也是预先支付,但是它的性质与定金完全不同,预付款是总房款中的一部分,而定金是担保购房合同能够顺利进行的一种担保形式。 如果购房者在买房时预先支付的是预付款,就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第四招:注意购房合同中的面积 期房最大的特点就是在预售合同签订之时,房屋所有权并未现实存在,有关房屋状况只能体现在图纸上,使得按图纸预测的建筑面积和竣工后现场实测的建筑面积常有误差;而预售面积的价格往往是按图纸预测的建筑面积来计算的。 因此,购房者最好能与开发商协商,尽量在购房合同中约定房屋的套内面积。 第五招:注意购房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 根据法律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因此,一旦延期交房,开发商多以“不可抗力”为由推卸责任。 为防止这方面的损失,购房者在签约时,一定要对涉及不可抗力等有关免责的条款给予高度重视。 一般来说,购房合同示范文本中会约定不可抗力是延期交房的免责条款。 第六招:对开发商产权证办理义务的约定 在期房纠纷中,很多纠纷产生于房屋产权证发放期限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开发商解释产权证的发放进度为何一再拖延时,常用的借口是有关部门不给办理。 但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登记机关对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的,登记机关应在受理登记之日起两个月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产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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