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在购买重疾险时未告知自己患有搭桥,保险公司现在拒绝理赔,我该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第六十一条,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发现未如实告知情况的,可以向保险公司要求修改或撤销保险合同。但如果在出险时才发现未如实告知情况的,保险公司可以依据合同约定拒绝赔偿。同时,根据《合同法》第十一条,保险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合法、诚信的原则,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等情况。因此,投保人在购买重疾险时必须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理赔。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六十一条:“投保人对合同有异议的,可以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的,可以向保险监管机构或者人民法院请求处理。投保人发现未如实告知情况的,可以向保险公司要求修改或者撤销合同。但是,在发生保险事故时,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在发生保险事故时,投保人未告知情况,或者虽告知情况但是保险人核保时未提出异议的,保险人不得以未核保为由不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保险公司不得违反合同约定向投保人收取未明确约定的费用,不得违反合同约定附加其他条件。 《合同法》第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合法、诚信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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